财政部专家:让房产税改革加快进入法律框架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1370 时间:2013-05-21 06:50:51
房产税不会对房价“一剑封喉”,但有利于缓解土地财政积累的矛盾;房产税普遍征收面临现实障碍,改革需突破既得利益的藩篱;房产税负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任,应用来提供更多公共服务。
根据上海市财税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两年来上海市共有5万套个人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2012年上海征收房产税24.6亿元。重庆征收房产税涉及9400余套住宅,总计近1亿元,但相对于重庆市去年2900亿的财政收入,房产税的增量几可忽略。上海只针对增量房征税,而重庆房产税只是对增量房和部分存量房征税。由于征收范围较窄,必然导致征收税金有限,这部分资金还远不足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未来仍需要对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另外,重庆和上海基本都是对新购住房征税,并没涉及存量房市场,征税额及范围并没有达到调节刚需的目的,对整个市场的影响也非常有限,沪渝房产税目前的影响更多在心理层面。可见,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其主要功能是组织财政收入,虽然它确实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保有环节的房屋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对房价上涨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因此,不宜夸大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
房产税的目的并不是唯一地为了打压房价,它实质上是以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来形成多种正面效应,包括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理激励,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这一改革也是优化我国税制结构和收入再分配的组成部分。这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贡献,是具有全局意义的。
房产税改革也是我国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中的制度建设内容,事关各方利益和调控的水准与中长期效果。房地产领域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敏感性,随中国经济的成长、经济体制和社会形态的转变而正在前所未有地凸显。毫无疑问,作为一个税种,房产税难以改变中国今后几十年间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中的住房房价上扬趋势,但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
本消息来源于:http://www.shsongda.com/encyview/216.html